苏州海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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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登记本》有关政策

一、《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登记本》有关政策

1 . 区内企业针对区外不同供货单位向海关备案科内勤岗位申领《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登记本》(以下称《登记本》),由区外企业于每次货物进区时登记货物进区情况
2、区内企业针对每个分批送货周期(一个月),向海关备案科接单岗位提交《分批送货、集中报关保证函》(以下简称《保证函》),经办关员据此在登记本》的内页上方批注。由区内企业转交区外企业使用。
3、 区外企业每次所送货物,应在《保证函》的申请范围内。并在已由海关批注好的《登记本》内页登记货物详细情况,于货物入区时交卡口关员核对。
4、区内企业收货后,需在《登记本》备注栏予以确认,有差异的应予注明,并报海关监控科放行岗位查验确认。
5、在规定期限内已分批送货的入区货物,区内、外企业应在保函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登记数量进行核对和汇总,并将汇总数据批注在《登记本》上,及时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6、企业未能及时销保的,应书面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三次未能及时销保的,海关将取消相关企业享受本通关便利措施的资格。
7、企业凭《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向海关卡口申请放货的行为视同向海关正式报关,企业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送货企业应妥善保管《登记本》,如遗失,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海关不予补办手续。用完后的《登记本》,应及时归还海关 备案科。

二、《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登记本》具体流程:
•一、申请《登记本》资料
•1.区外企业需提供 海关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工厂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本复印件+加盖工厂公章
•3.送货品名和海关HS编码


将以上资料送交报关行办理,并交5元本子费用。

  在海关领取《登记本》后,封面加盖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公章。留存报关行
•二、送货流程:
•1.区外企业备好货后,送货至卡口,到报关行领取《登记本》
•2.在《登记本》上写好货物品名,数量
•3.到海关3号卡口,递交《登记本》,海关关员在《登记本》上签字,区外企业填写《场站作业单》
•4.区外企业凭《场站作业单》经非报关卡口送货至区内企业,并要求区内企业收货人员在《登记本》上收货人栏内签字
•5.司机卸货后空车原路返回,并将《登记本》送回原报关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