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联系
公司总部: 0512-67077577 相城分部: 0512-66188118 新区分部: |
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保税物流保税物流
核销的操作程序
核销的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