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新闻资讯

客户联系

公司总部:
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大道1号天运广场2号楼208-209室
TEL:0512-65646663

        0512-67077577
0512-67077377

相城分部: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2号鑫鑫国际西幢1907室
TEL:0512-66181373

  0512-66188118

新区分部:
苏州高新区大同路12号海关大楼406室
TEL:0512-6667030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行业新闻

关于公布2010年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5号(关于公布2010年商品归类决定())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10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见附件)。
        该批归类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